天灾人祸是对灾难的概括性称谓,其中的“天灾”指的是自然灾害,如洪水、地震、台风等,而“人祸”则指人为造成的灾害,如火灾、交通事故等。那么为什么说“发大水出丧”既是天灾又是人祸呢?
水灾作为一种自然灾害,主要源于天气和地形等自然力量的作用。当降雨过大、河流堤坝破裂或下游泄洪不及时等情况发生时,就会造成水灾的发生。这属于外界自然力量的影响,我们无法改变,因而被称为天灾。
水灾发生后引发的丧失往往可以追溯到人类的行为和决策中。例如,城市规划不合理、建筑物低洼易积水、防洪设施不健全等问题,都可能导致水灾的严重程度加剧或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。
“发大水出丧”既是天灾又是人祸。灾难本身是由自然力量引发的,但人类的行为和决策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。只有全面认识天灾人祸的本质,才能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和灾后救援措施,减少灾害带来的丧失,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。